兩名中學生被控前年在馬鞍山的學校管有爆炸品TATP,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發時18歲的黎文光,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前年11月27日,在馬鞍山的中學管有兩包內有粉末爆炸品TATP的錫紙及一發空包彈;17歲的趙旭就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兩人否認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黎文光當日曾向教師稱帶了「幾好玩」的化學品回校,在教師要求下交出一個錫紙包,並稱是TATP。教師之後發現趙旭亦有同類型錫紙包,趙旭稱是茶葉。校長向兩人了解,黎文光承認曾在家嘗試燃燒該類化學品,只有「啪」一聲。
校方之後報警,警方檢取粉末測試,發現屬高性能炸藥,性質敏感及危險。趙旭在警誡下稱,錫紙包是黎文光給予他,燒著會爆,但殺傷力不大。他不想要,但不知如何處理。
另外警方在黎文光身上找到一粒金色彈藥,經檢驗後證實是空包彈。黎文光一方稱,他管有TATP是用於自學或研究,有合法目的;趙旭一方則指,不知道錫紙包是否會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