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員卓耀國年初在將軍澳向三個單位淋紅油追債,承認刑事毀壞,還柙候判。
案情指26歲的卓耀國,1月分別在康盛花園、健明邨明宙樓和健華樓,向三個單位淋紅油及貼追債告示。
案件上月提堂時,被告一度缺席聆訊被通緝,他今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刑事毀壞。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本港首名加盟瑞士球隊的球員,原本月入4萬元。但受疫情影響,案發前10個月都無收入,曾轉做運輸工人,但收入不穩定,經朋友介紹下從事「收數」,每次收200至300元報酬。
主任裁判官決定先將被告還柙,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本月17日判刑,並下令被告賠償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