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將主動調查在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問題。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由地政總署統籌其他部門處理。
在荃灣川龍村,路邊隨處可以見到這些被棄置的汽車。這個情況在全港各區其實都不罕見。
警方數字顯示,在過去五年收到有關棄置車輛,並已轉介地政總署的投訴逐年增加,去年更加突破一千宗。
而過去三年,警方按《道路交通條例》,出動拖車處理造成道路阻礙的違例泊車就由一千一百多宗,倍增至去年超過三千宗。
不過,由於難以追查佔用人身份及掌握足夠證據,要檢控違例車主並不容易。自2007年至今,就未有成功檢控的案例。
申訴專員公署說,棄置車輛問題在全港多區出現,但情況持續多年未見改善,令人懷疑現時政府當局的策略及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決定主動展開調查,審研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問題,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有立法會議員懷疑有關問題涉及個人與車行集團式棄置,認為現時有法例可依,但相關部門互相卸責。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恒鑌表示:「不是檢控不了,因為每輛車引擎上會有編號,編號是註冊於運輸署,若這些車輛註冊了,為何運輸署不嘗試透過這些編號去找呢?而只看車牌或行車證?將車輛拖走或擺放在收集中心,之後才慢慢調查引擎編號,甚至再去查車主身份,這些工夫完全可以做得到。」
他建議由地政總署統籌其他部門,如運輸署、路政署及民政事務總署等作出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