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選舉有六組共21名參選人日前被取消參選資格,相關選管會交代參選人準則。
包括要同時要擁護中共領導及國家《憲法》,尊重《憲法》及澳門《基本法》下確立的憲制秩序,不得抹黑中國及澳門,不得有惡意攻擊、抹黑人大立法解釋、決定的言論及行為,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等。
澳門立法會選舉今年九月十二日舉行,有六組名單合共21名參選人日前被取消參選資格,其中民主派三張名單在限期前回覆選管會稱不會換人。
選管會強調,相關準則是為落實「愛國者治澳」。
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參選人曾經針對特區的施政作出一些監督、一些批評,是不屬於上述一些情況。事實上選管會或選舉法是針對參選人,審核參選人有較嚴格的規定,是考慮到特區政府對管治團隊有更高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這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