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去年旺角駕車撞警車等 分別被判囚八周及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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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8-13 02:51

By: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去年四月駕駛私家車在港鐵太子站外撞向警車,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分別被判囚八星期及八個月。

案情指去年4月30日,有人到港鐵太子站外獻花。28歲陳棟材駕駛私家車到現場被警方截停時,拒絕受查並撞向警車,被控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兩項罪成。辯方求情時指,他當日無鼓勵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駕駛時也無受酒精和毒品影響,嚴重性較同類案件低。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考慮他過往無定罪紀錄、感化報告正面,還柙期間深切反省及有相當大悔意,兩項罪名分別判囚四星期及八星期。由於兩罪源於同一事件,同期執行,另需停牌六個月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至於次被告29歲曾焌熙是涉事私家車乘客,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他被搜出可拆除金屬杆的伸縮雨傘。辯方求情時稱,他經營網台收入不穩,案發時社會運動到尾聲,涉事雨傘殺傷力相對低。

裁判官指他案發時無展示雨傘,但殺傷力可以很嚴重,報告亦顯示他毫無悔意,以九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其未婚妻最近流產,酌情扣減至八個月監禁。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申請被裁判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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