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垃圾徵費草案 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後再落實生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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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8-25 21:00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三讀通過垃圾徵費草案,當局會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之後何時實施就未有定案。

立法會以37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有關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日後市民棄置家居垃圾須購買指定垃圾袋,設三公升至一百公升等九種容量,以每公升0.11元,三人家庭每天用一個十公升垃圾袋計,即每月要付約33元;工商垃圾則以重量來計算。政府會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之後再落實正式生效日期。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我們理解本港經濟受疫情影響,市民或會憂慮垃圾收費對他們可能造成經濟方面負擔。在準備期內,我們會密切留意社會各方面情況,尤其是疫情後,經濟復蘇進度及不同持份者的準備程度。」

黃錦星指,條例生效後首六個月為適應期,執法人員會在廢物收集點等執法,主要以警告為主,針對嚴重及屢勸不改的個案會作檢控,罰款1,500元。局方亦會根據收到的投訴和舉報,分析違法棄置黑點。

法案獲建制派議員支持,不過有議員認為應從教育做好減廢。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稱:「我多年來都覺得向市民徵費是達不到其減廢的政策原意。難道負擔得起這些額外成本的人,就叫環保?基層市民付不起錢買飯盒,就叫不環保?」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指:「較富裕的市民居住有良好管理的大廈,不用擔心,但居住『三無』大廈或鄉村,或較基層市民很擔心徵費、刑責,鼓勵減廢不是純粹靠徵費,一定要大力宣傳。」

黃錦星指會與生產商等加強溝通,商討如何減少產品包裝,並增加使用可回收的包裝物料,亦會推動超級市場考慮「裸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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