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學生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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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8-27 04:45

By: 無綫新聞

一名學生前年十月在荃灣被搜出兩樽易燃物,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18歲何駿賢前年10月13日在荃灣廣場外,被警員追截時扔下背包,袋內有兩樽易燃物及噴漆。裁判官劉淑嫻指,前年示威活動中,汽油彈相當常見,本質不穩定;又認為本案屬嚴重罪行,拘留式刑罰無可避免,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辯方就定罪上訴,並申請被告保釋,獲裁判官批准。被告需交出五萬元保釋金,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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