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四名前成員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其中被告容頌禧原獲准保釋被律政司覆核,高等法院駁回申請。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動議,就七一刺警案的疑兇離世表示深切哀悼,之後受批評,撤回動議及道歉。
警方國安處其後拘捕評議會四名前成員,控以宣揚恐怖主義罪,裁判法院原本不准當中三人保釋,餘下容頌禧可以保釋,被律政司要求覆核。
申請在高等法院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批准容頌禧保釋,須符合多項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不得發放被視為危害國安言論等,書面理由擇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