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被控前年九月在沙田一個商場外參與暴動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9月22日中午起,大批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爭取「五大訴求」。
有人在大規模破壞港鐵站及商場設施,亦有人在好運中心外源禾路縱火及侮辱國旗。
其中兩名被告,24歲售貨員陳樂怡、23歲工程師周錦威,被拍到身穿黑衣,輪流手持一把鎚子,另一被告43歲地產經紀黃溢霖,就戴頭巾及穿綠色上衣,三人跟示威者往源禾路。
期間有人焚燒路障,黃溢霖涉嫌將小巴站站牌拖到行車道,跟其他雜物堆在一起,又辱罵警方。
警方近傍晚清場,制服陳樂怡,周錦威從花槽跳出,嘗試拉走陳樂怡失敗,最終都被制服,警方之後在他身上搜出長約33厘米鎚子,約20厘米長的鉗及螺絲刀等。至於黃溢霖在警員警告驅散下,拒絕離開被捕,警方在他身上發現一罐奶粉,及案發前約20分鐘單據。
三人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周錦威被控多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