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倡設立統一執業試 有利本地律師取得在外地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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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8-31 05:43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討論為法律系畢業生或已取得海外執業資格的人,增設統一執業試的可行性。

目前要投身法律界,須先完成港大、中大或城大的法學士或法律博士課程,再在法學專業證書課程考試及格,才可成為實習律師,而三間院校在課程、考試等都有自行評審的權力。

香港律師會早年建議增設由律師會設定及評分的統一執業試,提供更多投身法律界的途徑,並使律師的水準及評核更一致。

有議員認為,設立統一執業試有利本地律師取得在外地執業的資格;亦有法律系學生質疑,考試由單一協會主理未必恰當。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指出:「我們將來去提供甚麼類型的法律服務,對於在大灣區、國際上,例如國際層面、國際法律等,應更多元化、全球化。我們現時三大法學院是否能應付得到這需求?如果我們有一個統一考試,我們在質素上就有確保。」

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主席黃蘊寧表示:「統一執業試或一個統一考試,其實就會取代本身較中立的院校去擔當唯一決定,有意入行的應考者是否及格的角色,例如執業事務律師會否因為競爭增加,而去減少及格人數?即使將來統一執業試獲落實,都應包括所有院校,律師會、大律師公會聯合組成一個考試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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