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否批准慈善團體免稅,最新加入國家安全的考慮。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稱,反修例事件一定跟慈善背道而馳,那是否意味支援相關被捕人士的團體不獲免稅,他就稱要逐個個案考慮。
自上周一起,慈善團體若涉及不利國家安全行為,不會獲得免稅,相關指引修訂在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不跟進被警方國安處調查的「612基金」後實施。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稱,修訂已醞釀一段時間,而非短時間回應議員的措施。
被問到何謂不利國安,及為反修例事件中被捕者提供律師服務等支援,是否指引中訂明的「利用資源促進不利國安行為」,許正宇一再重申要視乎個案情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慈善一方面是救助,另一方面都是導人向善。反過來問,如果跟國安相牴觸的一些工作,過去一段時間的黑暴,大家都見到,我們社會不穩、人心不安,整個社會躊躇不前,甚至是退步,這些一看,一定跟慈善工作背道而馳。」
被問到是否只要涉及反修例三個字,大家就要三思是否這樣處理,許正宇回應:「很多不同慈善團體在本港紮根百多年,大家對於慈善定義,大家很清楚。我們今次動作真的針對跟國安有一定矛盾,或者有機會令人覺得對國安有影響的工作,希望能對相關機構有一個清晰指引。」
若有慈善團體經當局審視後,被撤銷原本的免稅資格,當局會否公開其理據?許正宇認為指引已清晰列明原則。
許正宇指出:「稅務局有時評核一些活動應否交稅,都因個案而論,我們未至於將個案內容公開,是它(個案)的私隱;若真的公開,不是太方便。」
他又稱無計劃再作進一步修訂。至於撤銷免稅資格後會否有追溯力,要求相關團體繳納之前的稅項,許正宇稱都要視乎個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