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中學生校內管有爆炸品TATP等罪成 押後至下月判刑

Local

publish: 2021-09-28 01:15

By: 無綫新聞

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被控前年11月在學校管有爆炸品TATP案,其中被裁定罪成的19歲學生黎文光,押後至下月判刑。

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稱,黎文光的求情報告指可判入勞教中心,但考慮到他患有抑鬱症,身體不足一百磅,是否適合判入勞教中心有矛盾。

為審慎起見,交由懲教署作身體檢查,是否適合判入勞教中心,另外要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等,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期間被告要還柙。

中六學生黎文光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彈藥罪成。另一名被告、18歲中四學生趙旭,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不成立。

More News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