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當局將會研究將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內的煽動罪,加入《基本法》23條立法條文,希望下屆立法會會期內可以完成立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時指,目前《國安法》涵蓋四類罪行,《基本法》23條立法能完備現有法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我們要基於2003年條文作為起點外,亦要因應過往特別過往兩年發生的事情仔細去研究,亦包括《國安法》實施後,案件判決有何關注點、有何漏洞、空隙,要用23條立法去填補。」
有議員關注,近日有女高級督察殉職後,有人在網上討論區涉嫌煽動仇警。
民建聯漁農界何俊賢議員表示:「有女水警英勇殉職,他們作了首歌叫『墮海不要找』,煽動對警隊仇恨,甚至在過程中煽動對香港特區政府挑動矛盾,所以我們目前的《國安法》,能否解決這一部分行為?」
鄧炳強稱:「現時《國安法》針對的四類罪類,並沒有剛才所說單是煽動仇恨,目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第十條,有針對煽動罪。我們考慮23條時,會否將《刑事條例》內相關罪行,將它再優化,包括在23條內,我相信這會是其中一個,我們積極研究方向。面對網上煽動罪行,在調查、蒐證方面確實遇到挑戰,如網站在外國未必容易取得相關證據,未來23條中,我們會看看有否辦法優化這情況。」
他又指,日後23條立法會詳細檢視《社團條例》及《公司條例》,特別是牽涉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