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美籍銀行律師前年銅鑼灣襲警 判囚4個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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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7-06 02:42

By: 無綫新聞

37歲美籍銀行律師前年在銅鑼灣襲警,被判監禁4個月2星期。

案件在東區法院審理,案情指前年12月7日,銅鑼灣港鐵站一名休班警員目睹有人懷疑跳閘,上前追截期間,與任職銀行律師的美籍被告糾纏,被告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最初並非想搶去警棍,又指他前年起,任職投資銀行反貪污合規部門總監,月入14萬元,因案件已在今年辭職,他同時要獨自供養行動不便的母親,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林希維判刑指,被告拉跌受襲警員後,仍然繼續打對方的右手及左胸等,導致警員身體多處受傷,形容被告的行為暴力,對公眾秩序構成嚴重威脅,法庭絕不能容忍。

林希維又指案發並非示威現場,但在繁忙地鐵站,被告的行為會增加潛在暴力風險,或會造成更大規模騷亂;又引用案例指法例有責任保障正執行職務警務人員免受傷害,否則法律及公安秩序會受到危害,因此須判處具阻嚇刑罰,判處被告入獄4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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