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男子涉縱火及侮辱國旗等被捕 警方正追捕另一涉案男子

Local

publish: 2021-10-15 01:45

By: 無綫新聞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縱火、刑事毀壞及侮辱國旗,正追捕另一名涉案男子。

警方展示被毀壞的國旗,部分有被燒過或割破的痕跡。

警方指國慶日及翌日清晨,黃大仙橫頭磡邨富美街及慈雲山毓華街分別有28支國旗被毀壞。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早上在黃大仙區拘捕懷疑涉案、報稱無業的49歲男子,並扣留作進一步調查,又追尋同案一名年約30歲男子。

警方指正調查兩人犯案動機,暫時未見與《港區國安法》案有關連。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劉浩德表示:「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刑事毀壞及縱火罪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和終身監禁。三項都是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