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桓承認前年港島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遊行 判囚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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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10-26 06:00

By: 無綫新聞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承認前年9月15日在港島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判囚三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指,案件最大影響是當日下午2時至午夜12,造成主要幹道封閉,陳皓桓只參與其中1小時的遊行,加上道路受阻,與陳皓桓被控的罪行無關,不應視為加重刑罰的考慮。

但亦指陳皓桓雖然無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公然呼籲公眾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量刑起點訂在6個月,計及陳皓桓認罪及控方延遲檢控,刑期共扣減至三個月,其中兩個月與其他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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