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刑事案法援申請人不可自選律師 法援署稱有助保障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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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10-29 18:00

By: 無綫新聞

政府完成檢討法援制度,建議在一般情況下,刑事案法援申請人不能自選律師。法援署署長鄺寶昌指,建議能更好保障申請者,不認為律師與被告會因為政治立場有分別,而失去信任。

法援署署長鄺寶昌表示:「我相信每位律師及大律師都知道做律師的責任。如果他認為不能好好代表申請人,因為有不同的政治立場,他是不會接這宗案件。如果他接了這宗案件,我們信任香港的法律制度,律師是有責任盡量做得最好,去代表申請人,這是專業精神。我明白你與那位律師可能有很好的關係,不過如律師不是那專長,等如看醫生,你去腦科,最終是心臟科醫生來代表,這是對申請人的利益沒有任何保障,也不是納稅人這樣去資助一些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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