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洗黑錢罪。案件開審前,控方指鍾翰林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案件押後至明日。
19歲被告鍾翰林被控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兩項洗黑錢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原定開審,而經控辯雙方認罪協商,控方在庭上指,鍾翰林打算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要等候辯方確認承認案情。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星期三早上答辯,鍾翰林要繼續還柙看管。
案情指,鍾翰林去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間,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被控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分裂國家。
另外兩項洗黑錢罪,案情指涉及2018年至去年,利用自己名義在Paypal持有帳戶內共13萬3千多元,並在滙豐銀行帳戶內持有總值58萬2千多元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