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捕兩人,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裝修工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接獲市民舉報,指購入一個住宅單位後,負責買賣的地產經紀推介一間裝修公司,指該公司有經驗,並熟悉屋苑情況。
事主於是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約,但經紀從無透露中介人身份,並就70萬元工程合約收取一成中介費,涉嫌隱藏商業用意。
裝修公司的銷售員在事主表明裝修要求後,只提供內容含糊的報價單,誤導事主以為報價已包含特定設計,但其後再就特定設計收取額外費用。至於使用物料亦非承諾的指定物料,事主投訴時拒絕跟進。
海關指涉事裝修公司已營運3年,之前沒有收過投訴,案件正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