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去年向新界北警區總部停車場擲汽油彈 其中兩人有意圖而縱火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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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12-01 07:30

By: 無綫新聞

三名中學生去年4月1日向新界北警區總部停車場投擲汽油彈,區域法院裁定其中兩人有意圖而縱火罪成。

兩名罪成被告19歲曾華錕和20歲羅聶峰,早前承認用火損壞大埔警署外牆及大閘、亦承認一項襲警罪。

法官指事發時正值社會動亂,被告向執法機構投擲易燃物,威力有限,但其組織性是否加重刑責有待商榷,下令索取兩人的教導所報告,押後至本月22號判刑。

另一名16歲被告郭凱迪否認有意圖而縱火罪,警方指其手機寫有「你走唔走到」的訊息,法官指訊息欠缺上文下理,發送人身份不明,不能推論訊息必定和縱火案有關,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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