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決定在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技術顧問,分別由澳門中聯辦主任及辦公室相關人員擔任。澳門政府表示,堅決擁護並全力落實相關工作。
中央政府周二向澳門行政長官作出批覆,決定在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國安事務顧問由澳門中聯辦主任擔任,可列席澳門國安委會議,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國安技術顧問由澳門中聯辦相關人員擔任,可列席澳門國安委辦公室會議,職責是協助國安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就澳門國安委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意見。
澳門政府表示,將根據澳門《基本法》第50條第5項及中央政府批覆的要求,及時修改澳門國安委的相關行政法規,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為推進依法治澳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澳門早於2009年已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於2018年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有學者指,香港國安委設立顧問一年以來,做法行之有效;而澳門除了同樣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亦多設立三名國安技術顧問。
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學教授婁勝華表示:「在香港,有國家設立的國家安全公署,可以為香港在執行國安法的過程當中提供一些技術性的協助;澳門沒有設立,所以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過程中,也需要提供相關技術協助。」
學者亦認為澳門明年將重新競投賭牌,而隨著澳門越來越融入國家發展,中央要加強防範外部勢力透過澳門干涉內地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