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發表《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批評中國利用《港區國安法》打壓香港民主。
特區政府堅決反對報告中多項不實指控,強調完善選舉制度是及時及必須,候選人的良性競爭亦反映選舉制度公平性及競爭性;又指《港區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義嚴謹,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法律,按有關人士的行為採取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亦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並予以嚴厲譴責,指隨著《港區國安法》深入實施及選舉制度的完善,香港迎來由亂轉治、由治及興新階段,強調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