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接受本台訪問,表示近年工業意外頻生,正研究修例,將原來罰則倍增,以加強阻嚇力,監禁期會否提高就要再研究。
多年來,政府和業界不斷尋求方法保障工業安全,但致命工業意外仍時有發生,還有甚麼未做足呢?
目前兩條相關職安條例,列明僱主有責任保障僱員安全,違者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表示,有關罰則超過二十年未調整過,計劃修例。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說︰「隨時間推移,較有變化,亦希望達到政策目的,例如針對很嚴重安全事故,可將罰則提升到更具阻嚇力。對我們來說,罰則已是最後。」
記者提問:「至今都有人死、有人墮樓,最阻嚇力的是最後一步,為何不一早做?」
孫玉菡回應︰「做任何政策改變都有一個過程,都要與持份者有諮詢。修例不是一個短期目的,例修後會收到一個長期效果。」
當局計劃將最高罰款以倍數提升,提控期由半年增至一年;至於入獄年期會否提高,就會再研究。
工業意外宗數近年有下跌,但今年上半年仍錄得逾四千宗,其中11宗屬致命意外。每年平均罰款額是二萬多元,是最高金額50萬元的約百分之四。
孫玉菡表示︰「調查及證據,這些我們做得很足,現時不是入不到罪。入到罪的,法院判決時會理解到在法例下同一罪行,嚴重性提升了,法院會根據這些及其他相關因素來做一個判斷。」
修例後又是否能真正減少工業意外?
孫玉菡稱︰「你說的每一單職安意外,不只是我,整個勞工處及社會都很痛心。如果一些安全措施做了,可以避免,令你更認為可惜。每一宗個案背後都不只牽涉一人,往往是整個家庭破碎。我們問自己,我們有甚麼辦法令這個數字可以控制得更好。」
勞工處指,目標將修例草案於本屆政府任期內交付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