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警長盜取同袍信用卡購物承認六項控罪 判囚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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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12-31 02:14

By: 無綫新聞

一名警署警長前年偷走同袍的信用卡購物,承認盜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六項控罪,在區域法院判囚22個月。

案情指36歲被告劉晉寧前年2月11日在儲物櫃盜取同袍信用卡,之後兩度在快餐店消費六元「試卡」,同袍之後申請新卡,但被告再將信用卡盜走,購買三部智能手機。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是一名負責任及勤奮的父親和警員,工作表現出色,為人有責任感。

區域法院法官勞潔儀指,被告作為警員沒有顧慮犯案後果,表明不會接納解釋,但接納被告犯案動機出於壓力大,酌情減刑,最後判他入獄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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