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環暴動案 21人被判囚30至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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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1-07 21:47

By: 無綫新聞

2019年7月28日上環暴動案,21人被判囚30至42個月。

控罪指21人名被告案發當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後,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的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判刑時,回應有被告指「728」上環衝突是源於「721」元朗站衝突的說法,指以一場暴動來解決另一場暴動,只會滋生更多社會問題,不能為一己初心而不擇手段,亦不能因為以和平手法達不到訴求而訴諸武力。

20人經審訊後被定罪,分別判監37至42個月,早前認罪的26歲被告被判監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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