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就前年六四集會案刑期提上訴 獲減刑兩個月

Local

publish: 2022-01-19 03:16

By: 無綫新聞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前年六四集會案刑期,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獲減刑兩個月。

黃之鋒因此案原本被判監禁10個月。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量刑起點應為12個月,考慮黃之鋒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決定改判監禁8個月,其中6個月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合共監禁23個半月,預計3月服刑完畢。但他因民主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須繼續還柙候訊。

與黃之鋒一同申請刑期上訴前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則被駁回,她於去年7月已刑滿出獄。

More News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