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案27歲男子管有剪刀等工具三罪罪成 判囚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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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2-04 03:00

By: 無綫新聞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涉案男侍應早前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盜竊罪罪名成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七個月。

案情指27歲被告劉思衛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被搜出剪刀、六角匙、鎅刀及其他人的射箭總會會員證等。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理大內情況「何其嚴重」,「暴力行為多、毀壞物品多」,被告由理大出來,身藏剪刀、鎅刀,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判囚六個月。

而被告盜取兩張會員證,盜用他人身份來進出理大校園,兩項盜竊罪各判囚兩個月,同期執行。其中一個月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期執行,共囚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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