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如果為了防疫和公眾健康需要,「安心出行」增加接觸者追蹤功能並不違反私隱條例。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舉行視像會議,有議員關心「安心出行」若增加追蹤功能會否違反私隱條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條例並無明確條款說不行。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如果『安心出行』需要提升,是為防疫需要、是為公眾健康的需要,而要加一個追蹤功能,這個在私隱條例沒有明確條款說不行。在私隱條例中,在第59條有一個豁免的情況,如果為了公眾的健康,包括當事人的身體、精神的健康,或是其他人的身體或精神健康,而使用當事人的健康資料或者是身份、所在地資料,這是可以豁免的情況。」
有議員希望政府考慮專員意見,在「安心出行」加上接觸者追蹤功能。
新民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黎棟國稱:「希望局長將專員剛才的意見,提交給政府相關方面去考慮一下,因為現在很多人都覺得私隱方面有問題,所以做不到,專員已經給了一個非常確切的答案。」
亦有議員促請政府進行全民強制檢測。
經民聯/西九新動力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梁美芬指出:「國際人權公約清楚說明,在公共衞生、公共安全及國家安全方面,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可以受到合理的限制,現在疫情爆發,政府應行使好599章的權力,可以進行全民強制檢測。」
另外,針對「起底」問題,鍾麗玲指,在私隱條例修訂草案通過後,去年底已進行第一次拘捕行動,有關個案正徵詢律政司意見,若證據足夠,會考慮落案起訴,另有40宗個案正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