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青年早前被裁定暴動等罪成 案件押後至3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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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2-22 05:43

By: 無綫新聞

2019年10月1日屯門暴動案,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被告今日未能出庭應訊,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

案件原定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由於懲教署實施「鎖倉」,為處所在囚及其他人士檢測,被告無法出庭,須繼續還柙。

23歲被告葉浩軒上月29日被裁定暴動、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三項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案情指,2019年國慶日,有示威者在屯門大會堂外聚集,期間有人向警方投擲雜物,亦有人嘗試「搶犯」。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經審訊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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