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子涉2019年國慶日屯門暴動及襲警等 判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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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3-08 05:46

By: 無綫新聞

一名23歲男子因在2019年國慶日在屯門暴動及襲警等,被判入獄四年。

2019年國慶日,屯門大會堂外有大批人聚集,期間有人擲雜物。報稱髮型師助理的23歲葉浩軒聲稱,為「拯救」被制伏的女朋友,而衝向警員,早前被裁定暴動、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

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高偉雄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他判刑指,被告的做法置法律於不顧,同以私人方式解決糾紛的人無分別。雖然被告並非帶領或號召角色,暴動亦沒有預謀,為時只是十多分鐘,大部分暴力行為亦在被告被制伏後才發生。

但被告行為激化其他人向警方使用暴力,包括襲擊警員及潑灑腐蝕性液體,導致9名警員及記者受傷。大會堂周邊設施被嚴重破壞,維修費要120萬。加上被告帶備噴漆和襲警,就暴動罪判監四年。

至於襲警及管有噴漆意圖作非法用途,分別判囚三個月及六星期,與暴動罪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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