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立會搶文件案藐視罪成判囚14天 刑期與其他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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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3-29 01:42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2016年在立法會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藐視罪成,判監14日,刑期與他涉及其他案件分期執行。

65歲的梁國雄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當中的藐視罪,即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辯方曾指有關條例是要保障立法會及議員,而議員並非懲罰對象,搶文件亦不構成「擾亂」,最終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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