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調查聆訊主要針對撞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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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12-12 07:15

By: 無綫新聞

聆訊在舊政府總部進行,首先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石永泰陳詞,他指聆訊是調查性質,主要目的是查出撞船原因,以及為何港燈船南丫4號,會迅速下沉。

委員會的責任是,調查事件的真相,不會確立任何人,在民事或刑事的責任。委員會有權命令,任何有關人士作供,包括是可能,或已經被刑事檢控的人。

石永泰又說,據警方999報案中心資料,首個求助電話,是由南丫4號乘客,在8時21分發出,船在5分鐘內下沉。

委員會首先傳召海事處,船隻航行監察中心的工程師,嚴潔明作供。他作供範圍,主要分析港九小輪海泰號,在同南丫四號,相撞前後的航行軌跡。

另外,在庭上亦播放一段,海泰號船長在撞船之後,同海事處對話的錄音。海泰號船長表示,在南丫島的燈火排,同港燈船隻相撞,又表示船身正在入水,會駛去榕樹灣,但海事處就問,「正在入水」是甚麼意思,是否撞到船底,之後海泰號船長就重覆話,同港燈船頭相撞。

嚴潔明又接受,港九小輪代表大律師盤問,他認大律師講法,指海事處的船隻航行監察系統,不能單靠雷達資料,辨別船隻船頭方向。亦認同如果船快速改變航道,系統顯示船隻正確位置會有延誤,系統資料亦有機會出現誤差。

聆訊星期四繼續,委員會會傳召水警,海事處船隻航行,監察系統的服務供應商,以及來自英國的海事專家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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