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健平2019年發起元朗遊行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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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4-13 03:01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2019年7月發起在元朗遊行,早前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6個月。

案情指42歲鍾健平,2019年7月23日向警方申請在27日在元朗舉行遊行,但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上訴亦被駁回。他其後表明當日會按原訂路線,繼續遊行,又歡迎市民當日到元朗遊玩。

遊行當日鍾健平開記者會,再次提及遊行路線,下午大批人在元朗聚集,佔據輕鐵路軌等多處,被告亦以「遊行申請人」名義,協助調停警民衝突,又承認曾參與遊行。鍾健平早前承認,違反《公安條例》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指,警方已向被告詳述遊行的潛在風險,但被告多次開記者會,使用具煽動字眼,明知和期望他人參與,有意識地違法,屬加刑因素;而遊行人數多兼流動性高,人群後來偏離原本路線,警力亦不足以應對,及後演變成示威衝突。

控方事隔兩年才提出檢控,但有超過160小時影片證供,要逐一查看,警方另需時蒐證,沒有刻意延誤,無對被告造成不公。

法官又認為,事件有其他組織者等並不是減刑因素,考慮到參與人數和造成的破壞,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即時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總刑期是16個月。

至於被告原被控同日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遊行罪,獲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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