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設計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 判囚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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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4-14 01:09

By: 無綫新聞

28歲男設計師因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判入獄26個月。

被告梁漢滔前年5月28日在銅鑼灣一間酒店多次出入,期間被警員截停,搜出多樽汽油、噴漆及鉗等物品,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其中一項罪成。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指,案發當日有人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示威,發生多宗縱火和刑事毀壞。被告藏有2.3公升汽油,一經點燃會造成爆炸,管有40顆自製喉釘,可作攻擊和刺破車軚,若與汽油彈一併使用,破壞力更大。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沒有參與示威,沒有製成汽油彈和火機,以2年半量刑,考慮沒有案底,承認不少案情,酌情減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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