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主任可命令擁有人交出動物等物品 食衞局稱執行時會按證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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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4-21 02:17

By: 無綫新聞

政府早前修例,衞生主任可命令擁有人交出包括動物在內物品。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表示,執行時會根據證據決定。

多隻來自寵物店的倉鼠年初被驗出感染新冠病毒,更出現傳人情況,當局將涉事批次倉鼠全數人道毀滅,亦強烈建議市民交出。

政府早前修例,容許衞生主任命令包括動物在內的物品擁有人,交出相關物品,違例者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半年。

在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上,有議員反映不少寵物主人對修例感到憂慮。

民建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葛珮帆稱:「對很多寵物主人而言,寵物等於他們的家庭成員,牠們的生命非常寶貴。將寵物收回後如何處理?是每隻都會驗,確定牠有否病毒才人道處理,或全部拿回來不理那麼多,全部都人道處理?」

當局強調修例建基於減低公共衞生風險。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稱:「其實現時不可在法律上寫得很仔細,因為病的產生、病毒的變化未必可預測到。看到有可確實證據有動物傳人,以及有廣泛性現象發生,政府不可袖手旁觀,不做一些較徹底及嚴厲些的行動。檢討上次執行的細節外,將來有否預案可有多些細節,令市民可以覺得放心些,我相信可以跟進。」

徐德義又提到,當確診數字回落到一定水平,衞生防護中心會考慮回復過往的防疫措施,包括重新向居家隔離人士派發追蹤手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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