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三人被控選舉中作非法行為 戴耀廷承認所有控罪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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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4-24 21:00

By: 無綫新聞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等三人被控在上屆立法會換屆選舉,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戴耀廷承認所有控罪,押後至下月24日判刑。

戴耀廷因為民主派初選案還柙,早上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至於葉劍青及石守正就自行到法院應訊。

案情指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三名被告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透過一間公司刊登六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逾25萬3千元,各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

葉劍青與石守正否認全部控罪,但承認案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各人就每項控罪以一萬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期間不得干犯或意圖干犯選舉舞弊行為。

而戴耀廷承認控罪,裁定全部罪成。辯方求情時指,「雷動計劃」目的是透過策略投票,取回與泛民支持度比例相若議席,由同區選民選回當區候選人,與種票不同,未有對選舉制度造成破壞。

辯方又指案件由發生到檢控相隔五年,存在延誤,又引用過去與選舉舞弊相關案例,建議法庭就每項控罪判刑四個月,同期執行。

法官郭啟安指今次控罪並非針對「雷動計劃」本質,而是實施時招致選舉開支;又指辯方相關案例在裁判法院審理,但今次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兩者有差別。

法官又詢問控方為何相隔五年才檢控,控方解釋因搜證需時,以及因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相關法例進行修訂,需要釐定檢控方向。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判刑,等待控方整理檢控過程是否涉及延誤及讓辯方補交陳詞,期間戴耀廷需要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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