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女警承認未經許可向報案人及被捕人索取及接受貸款 還柙候判

Local

publish: 2022-05-05 23:44

By: 無綫新聞

一名47歲女警承認未經許可,向報案人及被捕人索取及接受貸款106萬元,還柙候判。

被告區嘉曼被廉署起訴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2019年11月,她駐守東區刑事調查隊,處理一宗食肆盜竊案。兩個月後致電報案人,向對方借貸一百萬元,又發短訊稱每月會還款二萬元及繳付五千元利息,但遭拒絕。

另外她在2019年8月處理一宗打鬥案,因證據不足終止調查。被告翌年聯絡被捕人,獲借貸六萬元。

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案件8月再訊。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