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入稟申請豁免涉遲交選舉廣告支持同意書副本刑罰及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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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6-08 02:46

By: 無綫新聞

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就他三度無在指明時間內,提交選舉廣告的支持同意書副本,申請豁免刑罰及訟費。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為李家超,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內容稱李家超在2022年4月10日、12日和17日,三度無按《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在指明時間內,提交選舉廣告的支持同意書副本。資料顯示,是較原定時間遲了兩至三個工作天。

而根據《規例》,一旦違反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候任特首辦稱,李家超做法是選舉法例提供的程序,如法庭考慮有關申請後,信納是基於任何合理因由,而非因不真誠所致,法庭可作出命令寬免;由於事件已交法庭處理,現時不適宜評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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