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關聯合偵破海上走私案,共檢獲超過1.1億元走私物品和2,300萬現金,兩地各拘捕兩人,包括兩名付貨人。
這批電子產品、雪茄、紅酒、美容針和奶粉等,是港澳海關先後於本月16日和18日兩艘由香港駛到澳門的內河船檢獲。
香港海關另在船上搜獲2,300萬港元現金,是首次發現不法分子把大量現金以貨物方式運去澳門。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指揮官呂少輝稱:「當海關人員開櫃檢查時,櫃中有已申報的物品和化妝品,移除這些物品後,貨櫃中間位置發現大批紅酒。當海關人員將櫃中所有物品移出來時,在貨櫃最後方,我們發現有一板貨物,這板貨物最頂位置發現有一個紙箱,紙箱正是展示的那批現金、約有2,300萬港元現金。」
海關指,不法分子為逃避執法機關偵查,採取新走私模式,先將走私貨品由香港運去澳門,再由澳門經不同方法偷運內地。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監督鄧惠顏表示:「粵港澳交通頻繁,早期發現海上走私案,主要由內河船香港直接去內地,虛報貨物資料。現在走私轉換模式,由香港到澳門,再到內地,這是比較新模式,相信走私集團由於早前大力打擊,因此轉換新模式。」
海關又指,近期在本港已破獲兩宗涉及內河船的走私案,不排除背後與走私集團有關,會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