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被拒申請取第二期消費券市民可14日內提書面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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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7-12 07:51

By: 無綫新聞

政府提醒被拒絕申請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可於14日內提出書面覆核。

8月將派發第二期5,000元消費券。政府發言人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近日發出短訊,通知已作資格審核的登記人,由於他們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不符合領取第二期消費券資格。

但明白部分登記人可能在提交有關申請後有變,例如已回流香港多年,他們可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提交書面申述,秘書處會按理據及證明覆核是否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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