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沙田有校巴衝落單車徑,造成25人受傷。校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法官批評他違規切線,把學童置於危險之中,學童只受輕傷純屬幸運,判他監禁五個月,停牌十八個月。
事發在去年6月4日,57歲陳金棠駕駛載有50多人的校巴,沿大涌橋路往馬鞍山方向。
案情指被告當時連切四線,越過鄰線車龍後撞向石壆,再撞到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輕型貨車後,衝落路旁斜坡下的單車徑,導致私家車司機、校巴保母及23名學生受傷。
區院法官彭中屏判刑時指,被告從事職業司機超過十年,過往駕駛紀錄良好,但當日轉線意圖越過車龍時,必然注意到行車線上只許右轉,其行為刻意違反交通規則。
駕駛態度魯莽,作為專業司機,卻把車上乘客安全置於危險之中,辜負學童及家長的信任,他形容不難想像車上55名學童事發時有多驚慌。
今次有25人受傷屬加刑因素,但控方無呈上傷者醫療報告,全部人同日出院,接納他們傷勢不嚴重。但25人受輕傷純屬幸運,加上意外撞毀交通燈、反光牌、圍欄及一棵樹等,綜合所有因素,認為判囚是唯一選項。緩刑和社會服務令不適合,考慮被告認罪及肝癌復發等健康問題,加上學校及家長撰寫求情信,判囚五個月。
法官指考慮到被告本身是職業司機,其身體狀況難以轉行,所以要求他停牌十八個月,最後三個月需上駕駛改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