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清潔工2019年在上水被人用磚頭擊斃,兩名青年暴動罪成,在高等法院各被判囚五年半。
兩名被告、19歲劉子龍及18歲陳彥廷,被控在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示威,在政見不同人士互相擲磚期間,誤殺七十歲清潔工羅長清,並有意圖傷害另一名六旬男子,及參與暴動。陪審團上月裁決二人誤殺及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暴動罪就成立。
高院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兩名被告響應網上號召,有預謀地到場拆磚堵路,但無預視到事件的嚴重性,而暴動罪案件必須判處阻嚇性懲罰,考慮兩人年輕,以及缺乏成人的適當指導,判囚五年半。
法官又特別表揚案發當日搬磚、拆路障的市民是「無名英雄」,指他們無尋求任何政治及個人利益,只是站出來幫助社會,行為無私無畏,正正體現了香港精神。
法官亦指,警方調查這宗案件的證據用了逾千小時,讚揚警方是眾所周知全世界最優秀的警察之一,感謝警方就案件提供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