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案男學生涉「搶犯」承認暴動罪 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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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8-11 23:10

By: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大暴動案,一名男學生承認暴動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情指19年11月理大衝突,有警員在理大門外制服一名男子期間,當時18歲的李家樑企圖「搶犯」被捕。他上月承認一項暴動罪。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片段顯示示威規模龐大、人數眾多,又使用大殺傷力的汽油彈,導致現場仿如戰場,案情非常嚴重;考慮到被告年輕,認為量刑除懲罰阻嚇外,亦需顧及青年人福祉以助更生,判他入教導所。

被告另因參與淘大花園一帶非法集結,早前被判入勞教中心,將由教導所令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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