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名被告中,有29人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人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程序。
分別是梁晃維、岑子杰和劉澤鋒,辯方不反對在同案被告審結後判刑。
《國安法》法官陳慶偉指示辯方,求情陳詞應限於20頁之內,呈堂求情信及案例等總結,均須限於2頁內,中文信件須翻譯成英文,判刑14日前存檔法庭。
案情指初選案47人,2020年發起或參與「35+」初選,目標令香港社會陷入重大危機,帶來血腥鎮壓,促使西方國家對內地及香港實施政治經濟制裁,藉阻礙立法會正常運作來推翻政府,顛覆國家政權。
29名認罪的被告,本月起或11月起,分批在高等法院聆訊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