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裁定,一對男女2019年國慶日在沙田參與暴動,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底判刑。
案發在2019年10月1日,21歲男學生謝浩綸及20歲女牙醫助護熊詩婷,被控於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交界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兩人否認控罪。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訊,謝浩綸自辯時稱,當日與熊詩婷相約行山,再到食肆上班,因工作時經常切傷手指,所以帶備生理鹽水用作洗傷口;熊詩婷辯稱,因為行山而帶備另一套衣物更換。兩人表示,途經行人隧道前往希爾頓中心時,看見有很多人流血,嗅到刺鼻氣體,但不知發生甚麼事。
法官謝沈智慧指,兩人供詞天方夜譚,違反常理,令人難以信服。法官質疑行山根本不需帶備多達8支生理鹽水,被告列舉當日攜帶物品時,無提及食水,盤問下才改口;另外,女被告稱看不見有人配戴裝備,與男被告所述不一。
法官又指現場猶如戰場,烽煙四起,除非完全失去視覺、聽覺和嗅覺,否則必然清楚情況,前往希爾頓中心有其他途徑;周圍亦有黑衣人聚集,遍地玻璃碎片,二人被捕時高呼自己名字和身份證號碼,是示威者慣常做法。
法官接納控方案情,稱被告走入暴動範圍,被警方驅散時逃跑未遂,最終被捕,裁定二人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3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