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強調要更積極、進取「搶企業、搶人才」,建議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年薪滿250萬元、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工作滿三年,可獲為期兩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人數不限。
如果工作未滿三年,亦可獲發「通行證」,每年上限一萬人。
合資格人才在香港置業仍需要繳交買家印花稅。不過,如果居港滿七年、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後就可獲退還,即與香港永久居民看齊。
《施政報告》亦建議放寬,各項入境計劃或政策限制。
「優才計劃」取消每年4,000人限額,亦延長工作簽證至最長三年。
至於「搶企業」,就會針對生命健康科技、金融科技等,全球高潛力、具代表性的企業。
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分別領導新成立的「人才服務窗口」及「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統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