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和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制定了相關指引和守則,打擊樓宇管理相關的貪污行為,管理公司若果違反,可能不獲續牌。
保安當更,通常也不會離開所屬的物業。不過,去年一宗串謀欺詐案件,就有人不上班、騙取多份人工。一對母女在同一公共屋邨做保安,其中做保安主任的母親多次為女兒打卡簽到,女兒同時去任職侍應,透過這個俗稱「鬼工」的安排,騙了公司三萬七千元薪酬,最終母女罪成,判了社會服務令和歸還騙取的金額。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處長利逸修指出:「保安或清潔牽涉很多前線員工,在外間工作,可能你未必知道他去哪裡清潔,有些夜間保安員,夜間巡查。這些可能都是因素讓物管業這些個案發生機會多了。」
廉署稱今年首九個月接獲307宗這類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投訴,當中超過八成六屬於可以追查,當中以採購、保養維修、保安服務等佔最多。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去年7月推出《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規定物管持牌人須訂立誠信管理政策,如舉報懷疑違法行為的機制等。公司亦要提供誠信培訓,提升管理人員防貪意識。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稱:「如果涉及一些條例,和他是持牌的,我們會做紀律聆訊。最嚴重的是失去牌照。」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說:「可能影響到管理公司的評級,甚至在續牌方面會有影響,令管理公司也會更嚴謹。」
陳志球稱相關指引,除了能夠統一業界標準,也能保障物管公司、業主立案法團等持份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