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繼續批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就其涉及的《港區國安法》案件抗辯。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提上訴許可申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案件下月一日開審。
高等法院上月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代表他抗辯,遭到律政司及大律師公會反對,認為案件非異常複雜及困難,不認為海外大律師可協助案件審訊。律政司提出上訴,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均認為,引入富有經驗的著名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加入本案符合公眾利益,有助秉行公正及協助《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故批准來港抗辯。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認為,聘請外國律師是較為特別的制度。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在外國的例子並不多,即比如我想去英國申請臨時加入,並非他們的居民、也並非他們學會的成員,突然間我想在英國的法院裡出庭,其實他都不會准許的,所以這個是香港很獨特的。」
英國御用大律師將於本周抵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