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拒絕向律政司批出許可,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大律師處理其國安法案件的上訴。黎智英將可以繼續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其在本周四開審的國安法案件抗辯。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三名法官頒布書面判詞,主要基於兩大論據,拒絕律政司的上訴,包括律政司在終院聆訊時,提出的觀點是全新的,從未曾在之前下級法院提及,有違相關法律原則,對答辯一方不公。
律政司亦未有就其觀點提出充分理據支持,例如聘用海外律師來港抗辯,為何會洩漏國家秘密。判詞稱見不到律政司一方陳詞中,有提及今次案件如何涉及機密資料。
判詞強調法庭必定會履行《港區國安法》第三條,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以國安為裁決的重要因素,但前提是申請方要妥善提出及充分探討,而非只稱跟國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