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致函高院原訟庭申請押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審訊。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案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處理最合適。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發聲明指,相信終審法院作出決定前,已充分考慮所有相關法律因素。對於行政長官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非尋求改變已在本港取得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及大律師的地位。
他又提及,有別於《基本法》,《國安法》沒有任何條文授權本港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作解釋。他指完全尊重人大常委會解釋《國安法》的權力,又提及人大釋法儘管是合法作出,但亦有可能影響公眾對普通法制度的觀感,尤其是不熟悉司法及法律制度的人士。